大家都很好奇,在电视剧上经常看到哪位哪位古人时常提前几个月,甚至半年都有的人走路翻山越岭进京,只为能够参加会试,那么,清代时举人赴京参加会试,朝廷都会给予哪些照顾呢?
◑ 参加会试还能领银子
各省举子参加会试,从顺治初年就规定颁给举子路费,官方的叫法为“盘银费”,具体如下:
安徽20两,江西、湖北17两,福建15两,湖南14两,广西12两,浙江、河南10两,山西7两,陕西6两,甘肃、江苏5两,直隶、四川4两,山东1两,广东20两,最多的是广东琼州府每名30两。
上面的几两银子如何换算,先给大家讲个概念,以下只是米价做参考:
我们以清朝中期举例,根据相关文献记载,康乾盛世期间,市面上一升优质大米的价格在10-15文钱,一两银子等于1000文钱,一升米等于1.5斤。
也就是说,清朝中期的一两白银可以购买150斤优质大米。买过粮油米面的朋友应该会了解,各地大型商超出售的东北优质五常大米,每斤价格约为5~5.5元一斤。按照等量米价换算,一两白银折合750元人民币左右。
对于贫寒的学子而言,进京赶考的开销可谓是最大的负担,尤其是交通费。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云南、贵州等地的考生不仅可以领到一点点现银,沿途还有官府提供的驿马服务。后来,乾隆皇帝统一了新疆地区,按照云贵的例子,尽快给予了驿马服务。总的来说,朝廷所给予各省举子的会试盘费虽然数目不是很多,但却能解决一些举子们的困难。
然而,在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刚开始规定,朝廷下发的盘银费必须在各省的布政司衙门领取,对于离省城较近的举子而言,还不算太麻烦。而对于那些地处偏远的府州县的举子来说,就显得更加不便了。
雍正八年,朝廷颁布了新的规定,只要在当地州县的衙门领取盘银费就可以了,不需要再长途跋涉。然而,让州县衙门发放盘银费也引发了一些问题,衙门中的胥吏们借机刁难,或者故意不发放,又或者克扣一部分盘银费,导致举子们无法领取到全额的补助。
雍正皇帝深知地方官府的腐败问题,因此严令警告地方官府:“如果发现有地方官府故意克扣或索要盘银费,而督抚没有察觉到,一旦经朕调查确认,将一并追究督抚的责任。”并且雍正帝特别嘱咐,发放给举子们的盘银费不能由胥吏们来处理,必须由州县正印官亲自操办,原则上要准时发放,不得拖延。
根据清代的核销制度,地方官府支出的银两需要向户部核销。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举子们需要提供发票,好让地方官府向户部报销。
当然,举子们不可能开具发票,因此朝廷制定了相关规定。举子们在参加了会试之后,如果不幸落榜,需要到顺天府领取一张路引证明已经赴京入场,回到家乡后,凭借这张路引就能完成核销。如果没有路引证明,那么就必须返还盘银费。至于那些已经通过会试的举子,则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
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和具体措施,朝廷努力保证了贫寒学子们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克服财务困难。这也彰显了朝廷对于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怀。
◑ 考不上后该如何返乡呢?
古时候,长安的米价一直居高不下,而对于30-50岁之间的举子们来说,前往京师参加会试可谓是一项不容易的任务。整个过程一算下来,至少要耗费一个多月的时间,而期间的花费更是令人吃惊。这对于出身贫寒的举子们来说,实在是难以负担,一旦会试落第,甚至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着落。清初时期,朝廷对于举子们仅发放来京的路费,而举子回籍的费用却没有相关措施。
幸好,雍正皇帝深知读书人的辛苦,于是在雍正二年颁布了上谕,特别照顾了那些来自云南、广东、广西、贵州、四川五省的举人,每人赏银十两;福建、浙江、江南、江西、湖广、陕西六省的举人,每人赏银七两;直隶、山东、河南、山西的举人,每人赏银五两。从雍正八年开始,各省落第的举子们都能领到回籍的路费,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这个制度一直被沿袭到科举制度废除。
乾隆时期,国家财力雄厚,朝廷为了笼络和表彰年老举子,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凡是年逾七十且会试落第的举子,朝廷赐予他们国子监司业、学正等头衔;九十岁以上的举子更能获得额外的赏赐,如赏缎三匹;而八十岁以上的举子,则能获得赏赐缎二匹。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一匹绸缎大约相当于白银1.4两。虽然数额并不多,但这也是朝廷对举子们的一份心意。
上述提到的朝廷赐予举子们的盘银费以及回籍路费,在举子应试的总费用中并不占比很高,可能不到五分之一。大头的费用实际上来自于他们原籍的士绅们的捐助。科举时代,能够在乡试中脱颖而出,并通过会试的举人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情了,因为举人这个头衔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吸金效应。就像《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一样,他在发榜前一天还为吃饭发愁,可是第二天成为高中举人后,就有当地乡绅们纷纷前来送礼。
范进中举的情节或许带有一定的艺术渲染,但大致上还是反映了科举时代的普遍现象。当然,也不能排除个别读书人中举之后依然贫困的情况,但大部分举人并不至于连进京赶考的银子都拿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