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贝勒女嫁给明朝一品降官,以大臣女嫁给二品降官,以国中汉人女和庄头女嫁给众降兵。满汉通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末年和清朝初期。在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攻取明朝抚顺,守将李永芳降附,娶努尔哈赤第九子、贝勒(王)阿巴泰的女儿;而佟养性则自明朝投降,努尔哈赤赐给宗室女,根据清皇室的《玉牒》,这位女子是努尔哈赤的第三子阿拜的女儿。这两对夫妇在外部称为“额驸”(女婿之义),标志着满汉通婚的起源。
一、顺治祭出3狠招
努尔哈赤非常重视的汉人将领刘兴祚(爱塔),娶了大贝勒代善(努尔哈赤的第二子)的养女。这些婚姻关系不仅存在于当时,还延续到后代,形成了世代联姻的习惯。
随着清太宗皇太极的即位,汉人在政治上的地位显著提高,满汉联姻范围进一步扩大。皇太极攻取大凌河城后,采纳了贝勒岳托的建议,以贝勒女嫁给明朝一品降官,以大臣女嫁给二品降官,以国中汉人女和庄头女嫁给众降兵。同时,也有不少汉人女嫁给满人。《顺治朝题本》提到,亲王阿济格娶了“尼堪福晋”(尼堪意指汉人,福晋是对夫人的尊称),也就是娶了一位汉人的妻子。
顺治帝在定鼎北京后,准许满汉官民相互通婚。他在五年八月发布谕旨,呼吁全国一家之下,满汉官民都是臣子,要求他们相亲相睦,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通婚来实现。几天后,他颁布了具体的婚姻报告部门的办法,这就是著名的清初满汉通婚条例的基础。
二、顺治的“赐婚”国策
为了树立天下一家的形象,康熙帝选娶了汉宫女以备六宫。比如户部左侍郎石申的女儿被选中,被封格妃。然而,尽管满洲和汉人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通婚并不普遍,满洲人作为统治者享有各种特权,包括通婚权,汉人嫁女给满人的现象是存在的。
对于汉人降臣,清廷采用了“赐婚”的传统国策。例如,范文程、洪承畴、冯铨等明朝阉党余孽在降清后,娶了满洲妇女并融入了旗籍。
冯铨是其中一个例子。他是明万历进士,在天启年间投靠了大太监魏忠贤,成为了阁臣。然后,他陷害了忠臣熊廷弼,但当崇祯帝即位后清除了阉党,冯铨被罚刑并赎为民。然后,清朝入京并录用了旧臣,冯铨以大学士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并担任礼部尚书和中和殿大学士。冯铨是五代时代的官僚,他没有原则,是一个阴险狡诈的官员,但他在清帝曾赐给八旗满洲纳兰氏的女儿处有一段插曲。
这个例子显示了满汉通婚的多样性,尽管他娶的是汉人女性,但她已经被清帝收养,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满汉联姻。
三、与“三藩”贵族的联姻是满汉通婚的最高形式
清初满汉通婚的最高形式是皇室与“三藩”贵族的联姻。清朝入关初期,对西南和东南沿海广大地区的征服与控制,主要依靠平西王吴三桂、靖南王耿继茂(后由耿精忠继承封爵)、平南王尚可喜、定南王孔有德等藩王。
与“三藩”本人及其子弟的婚姻是统治者笼络的重要手段。吴三桂降清最晚,但战功最卓越,所以清廷赐给他四位满洲妻子以示特殊宠爱。此外,清廷还要求“三藩”贵族娶汉人女性,以巩固统治。例如,靖南王耿精忠的一位皇后是汉人出身,吴三桂的儿子吴禄贞的妻子也是汉人,而定南王孔有德的妻子王氏也是汉人。
满汉通婚是清朝统治中国的一种手段,旨在巩固清朝的统治地位,树立统一国家的形象,并在不同阶层间建立联姻关系,以平息一些汉满族群之间的紧张关系。它体现了清朝政权对于多民族统治的复杂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