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考试分四个等级。自南北朝时期起,我国政府便萌生了选拔有用之才的念头,创立了"举明经"等科举制度,但九品中正制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直到隋文帝杨坚时,分科考试制度正式设立,取代了九品中正制,使官员选拔不再仅限于士族,开始不问门第、出身。隋炀帝杨广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增设了进士科,形成秀才试、进士试、明经试的完整选拔流程,直接影响了后世官员选拔。
一、明朝洪武三年,朱元璋颁布开科取士制度
考试内容主要局限于四书五经,考试文体通用八股,因此被称为"八股取士"。古代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一直延续至清朝灭亡。
二、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的几个等级:
1、最终级-殿试: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均有机会做官,但会出现前三甲,第一名为状元。
2、会试:全国性考试,每三年举办一次,录取三百名,考中者成为贡生,有资格参见殿试。
3、乡试:地方性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考中者成为举人,有资格进京考贡生。国子监的学生也可以参加会试。
4、童生试:最初级考试,包含县试、府试和院试,通过后成为学子,需要全部通过才能参加举人考试。
科举考试成为我国古代读书人的一生追求,被誉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许多人十年寒窗苦读,仅为一朝金榜题名的机会。虽然科举给予穷人机会,但大多数读书人仍未能如愿以偿,他们的生活极为不易。
洪秀全也曾多次试图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但除了第一次县试,其余多次落选,最终走上了反清道路。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塑造了无数读书人的命运,成为古代士人的梦寐以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