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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发布民营经济意见

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也是能够当质量发展最重要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将民营经济的活力激发出来,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改革的意见,围绕整体环境,法治保障,政策支持,一共6个方面部署重点的任务,提出了多项具体的支持性举措。

一是要持续对民营经济环境进行优化。持续破除市场准入的壁垒,规范行政的审批许可备案等多种服务的标准以及前置条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上的制度,强化对滥用权力排除制止竞争的行为的制止,强化社会信用的激励约束相关机制。

加大对民营政策支持的力度。完善融资方面支持的政策,健全多方共同所参与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的这一机制完善,拖欠账款的预防以及清理的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负责责任人问责这方面的处罚力度,让人才和用工需求得到充分的保障,加强新就业形态以及灵活就业保护。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对于民营企业产权以及企业家权益进行保护,进一步挥发涉及产权强制性的一些措施,民营企业源头就要进行防范,对腐败要加强治理,对知识产权要持续完善,对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主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不断投入研发,推动数字化转型以及技术方面的改造,让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队伍的建设。

持续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整个社会的氛围,引导社会对于民营经济重大贡献和作用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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