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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界不成文的规定,如果不遵守考古和盗墓有什么区别?

国家有国家的法律,家庭也有家庭的规矩,同样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规矩,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有很多人都认为规矩是陈旧思想,能遗忘的就遗忘了,但是有些规矩却不能破,在考古界就有三条不成文的规定,几乎没有人敢不遵守。

第一条:考古不收藏,收藏不考古

这条规矩并不是存在那一条法律中,而是考古学家自我遵守的,在民国时期考古学家李济立就提出了这条规定。为什么没有人违反规定呢?

因为如果有一天你考古挖掘发现和家中的文物一样,那时候你是有口也说不出来。为了防止考古专家将挖掘出来的文物带到自己家中,所以明事理的考古专家就不会在家中搞收藏。

第二条:文物没有贵重

这项规定很好理解,就是挖掘出来的文物没有贵重之分,你不能说挖掘出来的青花瓷一定就比几千年前的稻谷值钱。考古专家应该注重的是文物的历史价值,而不是文物现在的市场价值。如果只注重市场价值,那么考古和盗墓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条规定只有少部分的考古大家能够做成,一般人都会先入为主的,以市场价值衡量文物的价值。这样做是非常不对的。

第三条:考古专家不鉴宝

考古专家除了不搞收藏之外,还不能参加鉴宝节目,鉴宝节目一般都是由文物专家组成的,因为考古专家和文物专家在看一件物品的出发点不同,一个是从文物的历史价值来看的,一个是从文物的市场价值来看的,对于古代的文物来说,是不能用价值来衡量的。

除此之外考古专家不鉴宝的另外一条原因是,以防专家造假物的情况出现,历史上也真的有这种情况发生。另外考古专家不去考古,却在电视机面前有些不务正业的感觉,所以一般的考古学家都不愿意接受采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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