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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的旧社会是什么模样 晚清时期的童养媳(处境悲惨)

在旧社会之中,童养媳的处境十分悲惨,对封建社会之中的女性是一种迫害。在封建社会之中,女子结婚都是讲究父母之命,美术之眼根本就没有别的选择,有一些家庭之中为了能够传宗接代,在孩子小的时候就会把一些女子接回家中养着,被称之为是童养媳。三国时期就已经有了童养媳的存在,可本质上就是对女性的一种迫害,尤其到了晚清时期。

童养媳

在晚清时期的童养媳过得10分悲惨,女孩在小小的年纪最多也就是10多岁的样子,就要在家中承担各种事物,农活更是非常的熟练,在晚年时期社会是比较平,贫穷的很多家庭之中根本就没有能力去养子女,女儿更是被认为是赔钱或养女儿,就是在替别人养媳妇就会把女子都给卖出去,有些人家就想着家中缺婢女,又或者是想给孩子买一个童养媳,就会买些女子回去。

童养媳地位低下

买回去的童养媳并不是真的当儿媳妇养,也并没有特别宠爱,这些女子的年龄都是非常小的距离,结婚生子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婆家肯定不会去养闲人,因此这一女子从小就要去学会去干家中的一切,粗活和农活,有的是被卖到婆家的时候,丈夫还只是一个婴儿,还要去照顾丈夫,有的童养媳在四五岁的时候就卖给了他人,处处受到婆家的刁难,尤其是童养媳的背后是没有娘家撑腰的地位,地位低一下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

处境悲惨的童养媳

等这些女子开始慢慢长大之后,到14 15岁就开始行使自己的事命,嫁给家里面的男孩传宗接代,要是生不出来儿,子命运会为更加的悲惨,家里面的任何人都能够区域欺辱他们是封建社会的一个产物,子女和妻子在古代都被认定为是男子的私有财产,从小就会遭受非人的折磨,有很多的女子成为童养媳之后无法遭受折磨,都会选择自我了结生命。有一些还是会被婆家虐待致死,就只是一个生育的工具而已,完全没有任何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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