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国王自然是占有大量的王室土地,这些土地仅供王室享用。祭司在古埃及的身份地位非常高,他同时也会受到国王的馈赠,并形成神庙土地。
虽然这些神庙土地都是由祭司在使用,但他们却没有办法享有土地的买卖权。贵族和官僚所获得的土地收入仅供自己使用。同时,如果手里有余钱的话,他们还可以对土地进行购买和兼并。
农民所占的土地面积则是最小的,同时,他们还要从收益中抽取出一部分交由国家,若是这个钱没有及时的上交,还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沦为奴仆或者是遭遇逮捕和鞭打,都是比较常见的。这样的管理体系可以让统治者们能够更好的管理国家土地的使用,只有更好的管理,才能为国家的经济来源和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