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曾春亮曾在6天内杀了三人,手段残忍至极,警方早已经将曾春亮逮捕归案。2021年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此案,杀人魔头曾春亮最终被判了什么刑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杀人凶手曾春亮因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万元,其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款1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死刑,罚金两万元。曾春亮被执行死刑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结果,这个丧心病狂的杀人凶手的死虽然不足以抚平受害人心里的伤痕,但已经是比较好的一个结果了。
据悉,曾春亮曾经因犯罪入过狱。2020年5月1日,杀人凶手在浙江省金华监狱中刑满释放,返回抚州市安乐县之后,曾春亮因为没有生活来源,所以有了盗窃的想法。曾春亮刑满释放后第一次作案是在2020年7月21日,他携带了手电筒、螺丝刀、手套等作案工具,骑着电动车来到了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之后随机来到了被害人熊某的家中,因盗窃未果便在被害人家中睡着了。
次日清晨六点半左右,被害人熊某发现嫌疑人之后喊来了自己的儿子康某帅,嫌疑人将康某帅划伤之后就逃走了,之后康某帅报警。因为康某帅的报警使得嫌疑人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于是在8月7日深夜又潜入了熊某家中,并在第二日将熊某以及康某国杀害,盗走财物之后便离开了。曾春亮事件来龙去脉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在藏匿途中,曾春亮觉得自己无处藏身是因为山砀镇扶贫干部没有满足他开采石场的要求导致的,所以于8月13日将干部桂某平杀害。8月16日,曾春亮被民警抓获,在2021年一审宣判后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