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痂之癖原意指的是那些爱吃痂的人,痂就是伤口痊愈后留下的疤,出自《南史·刘穆之传》的“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而后来逐渐延伸为一种形容人有怪异癖好和嗜好的成语,有点类似现代的异食癖,比如吃泥土等。
和醍醐灌顶类似,嗜痂之癖也是有两重含义的,一是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喜欢吃伤口上硬壳的习惯和嗜好,其中“嗜”就是喜欢和痴迷,而“痂”则指的是伤口快要痊愈时出现的硬壳,“癖”则指长期的嗜好。第二层含义则是统指怪异癖好。这一成语最早时出自《南史·刘穆之传》,后来在《聊斋》中也曾经使用过这一成语。
嗜痂之癖出自《南史·刘穆之传》,因此这个成语故事还要从刘穆之身上说起,刘穆之是刘宋王朝的开国功臣,曾经在朝堂上有着极大的势力,死后更是被封为南康郡公,而他的孙子刘邕就是“嗜痂之癖”故事的主人公,他世袭了南康郡公的爵位,虽然没有太大的才能,但是在朝廷中的地位却非常高。
刘邕生平最大的癖好就是喜欢吃痂,并且他还认为痂的味道就像鲍鱼一样美味,突然有一天他前去探望一位好友孟灵休时,正好赶上孟灵休受伤,而当时伤口刚好结痂,眼尖的刘邕发现有一块痂掉在了床上,于是他也是毫不避讳的直接走过去将其捡起来吃掉了,这一怪异的举动甚至连好友孟灵休看到了都惊讶不已。
而这还不是最为恶心和怪异的,据说当时刘邕为了满足自己已经被勾起来的嗜痂之癖,甚至召集了他管理的南康郡中的两百名官员前来,无论他们有没有过错,刘邕都命令每一个人都要挨打,而被打的皮肉绽开后,就等待着伤口结痂,等到痂结好后,刘邕就直接将痂撕下来食用,这一举动简直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实际上按照《南史》和《宋书》中的记载,刘邕确实到过孟灵休家中,但是只描述了将他弄得浑身是血,并没有提到任何的嗜痂之癖,所以很多人都分析认为“嗜痂”会导致他人流血,这很可能是代指当时刘邕对其他人的剥削,毕竟直到现在,我们也将请客吃饭、借钱等金钱的给予称为“出血”。